产前检查时间表

病人教育 7阅读

12+6周内建立《广西母子健康》;

孕中期(14-27+6周):每4周产检1次;

孕晚期(28-40周):

28-36周   每2周产检1次;

36-40周   每1周产检1次;


注意:高危孕妇请遵循医生建议,按时产检,并酌情增加产检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