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时间表
病人教育 7阅读
12+6周内建立《广西母子健康》;
孕中期(14-27+6周):每4周产检1次;
孕晚期(28-40周):
28-36周 每2周产检1次;
36-40周 每1周产检1次;
注意:高危孕妇请遵循医生建议,按时产检,并酌情增加产检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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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周内建立《广西母子健康》;
孕中期(14-27+6周):每4周产检1次;
孕晚期(28-40周):
28-36周 每2周产检1次;
36-40周 每1周产检1次;
注意:高危孕妇请遵循医生建议,按时产检,并酌情增加产检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