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梧州市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可以在我院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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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职工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待遇项目支付标准:
二、男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待遇项目支付标准:
三、生育合并并发症、合并症待遇按如下办法结算支付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医保科
编辑:盘智伟
责任编辑:张玲 刘鹤鸣
审核:蒋柳结 成文东 陈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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