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继教学分审核时间及要求
现将2021年度继教学分审核时间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及对象
审核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审核对象为本院卫生计生专业人员,包括初中高级职称人员,其中2021年新入职应届毕业生可免审核学分。
二、学分审核要求
1.学分审核分为两类:初级职称由各科室负责审核,中高级职称由教育培训部负责审核。
2.初级职称人员学分证书原件由教学专岗审核,无专岗科室由教研组秘书审核,无专岗无秘书科室由教培部审核。科室审核后将合格的内容填写到“学分审核登记表(初级)”中,由科室主任签字后将此表格交教育培训部,学分证书原件由本人保管,不再交教培部审核。中高级职称人员学分证书原件直接交教育培训部审核。
3.所有学分应先在省级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上填写,再行审核。(省级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网址:http://202.61.90.26/或直接点击医院官网首页友情链接进入)
4.省级继教平台初始用户名: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后8位;如自行修改了用户名密码请以修改的为准;忘记密码的可在省级继教平台登录界面点击“忘记密码”重设密码。
5.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分总数不低于25分,学分认定不限于Ⅰ、Ⅱ类划分。
6.医务人员参加线上和线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所获学分可相互替代。
三、可直接认定为学分合格的类型
参加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学历教育学位教育、卫生对口支援、进修学习及专业培训累计时间满3个月并考核合格者(跨年学习的学分计入学习结束当年),以及担任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项目负责人视为当年继续医学教育合格。
四、学分审核注意事项
1.电子学分无需审核,可在省级继教平台“学分管理”→“学分综合查询”中查看。
2.参加对口支援的以医务部提供名单为准,符合条件的人员请自行在省级继教平台上填写“到XX单位对口支援”,由教培部统一审核。
3.外出参会获得的纸质学分需提供学分证书原件及参会通知。
4.发表学术论文需提供图书馆平台的收录证明打印件。
5.科研立项应提供立项批文及课题任务书中课题成员页;科技成果奖应提供获奖证明及获奖成员排序。
6.学历学位教育应提供学校开具的成绩合格证明。
7.外出进修及出国培训的应提供对方单位开具的进修(培训)合格证明。
8.参加规培的应提供规培学分证书。
五、不予认定学分种类
1.中国医师协会、中华医学会等出具的Ⅱ类学分不予认可。
2.杂志期刊发放的学分不予认可。
3.除以下五家机构以外的其他远程机构授予的学分不予认可: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华西区域协同医疗卫生服务平台www.cd120.cn)
北京华医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医网www.91huayi.com)
北京健康在线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好医生网站www.haoyisheng.com)
北京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双卫网www.sww.com.cn)
成都医学院(成医远程www.chengyiyuancheng.com)
附件:
1. 科室学分审核登记表
2. 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发表学术论文学分标准
教育培训部
2021年11月8日
-
上一篇: 关于申报2022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申报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