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主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相关工作的内容说明

医师教育 12阅读

一、年度新项目申报、项目备案工作内容说明

1、年度继教新项目申报工作

具体要求依照省、市主管部门及我院教学科相关文件、通知执行;通知将发布于医院科主任、住院总、教学秘书等微信工作群及医院官方网站—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栏目,计划申报的科室、项目负责人届时应按照通知要求及申报程序进行申请,经我院教学科审核同意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年度继教项目备案工作

具体要求依照省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由教学科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项目备案并报送审批,项目备案要求为当年获批同意开展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新项目并成功举办,且项目执行时未更改内容、学分等情况;同时项目执行后材料已报省继教办审核通过的继教项目。


二、年度继教项目获批情况的公布工作内容说明

经全继委、省继教办及市继教办审核同意举办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继教项目名单,教学科将发布于医院科主任、住院总、教学秘书等微信工作群及医院官方网站—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栏目;同时,获批的国家级、省级继教项目的文件及项目负责人名单送医院财务科备案,供项目经费报账使用。


三、继教项目开展的工作要求说明

1、项目开展前的工作要求

1)加入QQ工作群“一附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管理群”,在群文件—“开班前报备材料模板(纸质)”文件包内下载相应材料模板进行填写、报送,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日程安排》、《会议时间调整申请》等内容;

2)项目开展前材料,报送时间应在会议举办日期前两周进行报送审核;

3)会议举办日期不得提前或滞后于该项目获批开展日期的前后一个月时间;

4)《会议日程安排》不得随意修改该项目获批开展内容中的授课人员、授课题目及项目学分、学时数;如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应履行相应的申请报批程序;

5)同一科室或同一专业的不同继教项目不允许合并举办。

2、项目开展时的工作要求

1)上级主管部门及我院相关文件规定

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批准的名称、教学内容、教学对象、日期、地点、学分数等内容,认真组织项目活动,严格进行考试和考核,严禁项目流于形式,杜绝乱授学分、乱发证书等现象;

2)项目开展的检查及评估制度

省继教办及我院教学科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施情况中的“授课教师与项目公布的授课教师是否相符”、“授课内容与项目公布的授课内容是否相符”、“学员情况”、“学分授予情况”、“收费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填写《项目抽查评估表》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3、项目开展后的工作要求

1)继教项目举办结束后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实际授课人及课件目录电子版、

②电子版考试卷及学员答题纸质卷、

③授课课件的刻录光盘,省级2张、国家级3张;

④项目总结电子版、

⑤学员参会签到簿手签纸质版、

⑥会议现场电子照片4张、

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抽查评估表》(见附件1

⑧《院专项经费报销申请表暨经费筹集及使用明细登记表》

2)项目经费管理和监督机制

参照省卫计委发布的皖卫科教〔20182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费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见附件3)、我院发布的蚌医一附〔201873 号《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费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见附件4)内容执行。医院提供的项目专项经费标准为:国家级项目专项经费壹万元整、省级项目专项经费伍仟元整。该专项经费必须用于已实际开展并成功举办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支出报销核算;

已实际开展并成功举办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支出未进行报销核算的,项目专项经费可保留其额度;

已实际开展并成功举办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支出在履行完报销核算工作程序后,其额度仍有结余的,项目专项经费可保留其剩余额度;

未举办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授予项目专项经费。

项目支出报销须填写《院专项经费报销申请表暨经费筹集及使用明细登记》(见附件2),履行相应的开展情况验证、支出登记审批及财务审核工作程序;


四、我院开展的各级继教项目学分认证工作

1、继教项目电子学分获得方式

除疫情防控期间或具体文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外,各级项目继教学分全部采取刷卡得分方式,承办科室在发布会议通知时应注明参会人员携带IC学分卡事宜,否则无法获得学分,刷卡后不再发放纸质学分证书。

继教项目会议结束后,Ⅰ类学分经由教学科报至省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授分、Ⅱ类学分经由教学科报至市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授分;学分授予情况均可在IC学分卡内查询。

2、继教项目电子学分查询方式

继教项目学员可以通过“好医生”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查询继教学分情况。


教学科

2023年23

《关于我院主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相关工作的内容说明》原件下载查看

附件1:《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抽查评估表》

附件2:《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院专项经费报销申请表暨经费筹集及使用明细登记》

附件3:皖卫科教〔2018〕26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费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附件4:蚌医一附〔2018〕73 号《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费管理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