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精神疾病患者怀孕期间如何用药?
病人教育 9阅读
大家好,我是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的一名精神科医生。从事精神科工作以来,经常会碰到女性患者前来咨询。
医生,我服药期间可以备孕吗?
怀孕之后需不需要停药?继续吃药会不会对胎儿有什么不好的影响?
因此,我来谈一谈女性精神疾病患者妊娠期间如何服药这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其实一直以为精神疾病患者的妊娠问题都比较具有争议性。从优生学的观点看,女性怀孕期以不服用任何药物为佳。
但精神疾病治疗的现实却是,任何时期的停药都会大大增加患者的复发率。所以这是个两难的抉择。
我们临床上经常使用的精神科药物,除少数D级、X级类药物外,目前并没有发现临床上使用的多数精神科药物对妊娠有确切的影响,但是这也不代表精神科药物对妊娠是绝对安全的。
因此,根据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制定的“中国精神障碍防治指南”,我们可以给出以下几点建议:
1、育龄妇女在使用精神科药物之前应采取可靠、有效的避孕措施。
2、用药过程中一旦发现妊娠应首先考虑终止妊娠,待病情完全稳定,并咨询精神科医生被认可后再怀孕。
3、病情稳定,过去无复发史和临床缓解水平很高的病人可以暂时停药,待妊娠12周后再用药。
4、对确实需要维持治疗的患者,可考虑选用对母体级胎儿毒性最小、最安全的药物,且用量宜减到最低有效剂量。
总的来说,我们建议患者及其家属在病情稳定2年以上、无减小药量即复发病史且当前社会功能恢复良好的基础上,再考虑妊娠。并且妊娠12周内,最好不要服用任何精神科药物。与此同时,因为几乎所有的精神药物都会分泌到乳汁中,所以对正在服用精神药物的哺乳期妇女应避免哺乳婴幼儿,而改用其他哺乳方式。
如果对以上所介绍的内容仍存疑惑,欢迎随时到我院精神科十病区咨询,我们有专业的治疗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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