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中医院全面执行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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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函﹝2022﹞107号)的要求,我院积极落实相关事宜。我院涉及到的12个品规,自2022年11月15日起执行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确保患者用上质优价廉的中选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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