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法治建设宣传月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这部法律共计7章67条,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每年8月19日为中国医师节。
颁布《医师法》的重要意义?
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保护人民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制定本法。
《医师法》对医师的定义是什么?
第二条指出,本法所称医师,是指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医师法》对医师的职责是怎样定义的?
根据《医师法》第三条,医师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规范,提高执业水平,履行防病治病、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赋予医师诊疗自主权、超说明书用药
《医师法》首次将诊疗指南和循证医学写入法条。医师可以基于循证医学证据,扩展性用药,对特殊疾病诊疗有更多的诊疗自主权。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
互联网医疗和远程会诊
根据《医师法》第三十条,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远程医疗合作仅限于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医师个人不得实施;诊疗范围仅限于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不得用于首诊;不得开具精麻处方。
完善医师权益保护、加强安全保护
近些年伤医案件时有发生,为加强对医护人员的执业安全保护,《医师法》在总则中明确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在第五章保障措施中,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阻碍医师依法执业,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禁止通过侮辱、诽谤、威胁、殴打等方式,侵犯医师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完善薪酬制度
《医师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体现医师职业特点和技术劳动价值的人事、薪酬、职称、奖励制度。此外,第五十一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医师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定期开展健康检查。
从事传染病防治、放射医学和精神卫生等特殊岗位工作的医师,享有适当的津贴。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的医务工作者不光享有津贴和补贴,还在职称评定、职业发展等方面享受优惠待遇。
紧急救治不担责
为鼓励医师积极参加公共场所的紧急救治活动,《医师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医师在公共场所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对于危急病人,医师只要秉持着生命至上的原则,就可以豁免抢救不利后果的法律责任。
加强医师执业规范、开放医师多点执业
《医师法》第十四条明确提出,医师通过培训和考核,可以申请增加执业范围。《医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医师在二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的,应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在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执业机构应当支持并提供便利。
提高执业准入门槛
在执业准入门槛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要求从中专提升到大专。根据《医师法》第六十四条,目前中等医学院校在读学生在“一定期限内”仍可以参加考试。鼓励中专学历医学专业人员参加更高层次学历教育。
同时,对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医学生及医学毕业生相关临床行为,《医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在执业医师的监督指导下参与临床活动。
首次提出“终身禁业”
《医师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医师,五年直至终身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或者医学临床研究。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邓利强主任指出,医疗行业设立“终身禁业制度”可以对医疗队伍中的个别违法人员起到威慑作用。只有让问题医师从行业退出,医疗行业才能更好地担负起呵护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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