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等四部委《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及辽宁省相关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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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等四部委《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及辽宁省文件精神(见附件)转发,医院已执行相关政策,并在继续在相关工作中进一步贯彻落实。
附件1: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
附件2: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
医务部(科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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