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院新农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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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t医保农合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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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连山区新农合患者按可报范围的30%报销(妇产科、外科、内科、儿科住院患者)。

  二、外科、妇产科:南票区、龙港区的手术治疗患者,按可报范围的70%报销,非手术治疗按可报范围的25%报销。

  【注:1、除连山、龙港、南票区外,本市其它区及外省市区手术患者按25%,非手术患者同样按25%;

     2、对于打架的不予报销;对于意外外伤的,按可报范围的25%报销(无第三方承担责任),医生需注明。】

  三、儿科:南票区、龙港区农合住院患者按可报范围的70%报销;本地区及外省市区没有农合的患者,按可报范围的25%报销。

  四、内科:南票区、龙港区农合住院患者按可报范围的50%报销;本地区及外省市区没有农合的患者,按可报范围的25%报销。

  【注:1、口服类药品均列入丙类,医生必须向患者交待丙类并签字;

     2、CT均列入甲类。】

  五、门诊:连山区新农合门诊患者按可报范围的40%报销,报销满100元后,执行我院新农合门诊报销政策;南票区、龙港区报40%,日封顶40元,其他区域及外省市区报20%,日封顶20元。

  六、计生门诊:辅助检查,连山区、南票区、龙港区凭农合卡报销40%,日封顶40元,其他县区凭农合卡报销20%,日封顶20元。

  【注:1、报销均凭农合卡、身份证、户口本;

     2、药品、卫材不予报销;

     3、外送项目不予报销(唐筛组合、激素六项、孕酮、雌二醇、肿瘤三项、肿瘤五项、糖化血红蛋白、甲功五项、甲功三项)。】

 

 

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兴医院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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