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检验科新冠核酸检测移动式PCR 方舱实验室顺利通过现场验收
为进一步提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应对和检测能力,落实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省级移动核酸检测能力,我院引进了新冠核酸检测移动式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新冠核酸检测移动式PCR方舱实验室),经过严密地仪器安装调试、性能验证、流程试运行等各方面准备工作,3月21日上午,受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委托,云南省临床检验中心委派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检验科王凡主任为技术组组长、玉溪市人民医院检验科徐文波主任为成员、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张勇主任为生物安全组组长,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周兴、玉溪市人民医院检验科陈静宜为成员,对我院检验科移动式核酸PCR实验室进行现场技术审核和验收。我院检验科钱忠满主任、陈俊利组长及方舱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评审。
评审专家依据《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工作导则》、《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0]70号)要求开展验收工作。专家组组长王凡主任就新冠实行乙类乙管的执行,强调了移动式PCR实验室搭建的重要性,并阐述了本次评审的工作安排和主要检查内容。检验科钱忠满主任向各位专家介绍了我院移动式PCR方舱实验室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过程、实验室设备、生物安全、人员资质、备案管理和试运行等情况。
专家组成员按照《云南省医疗机构新冠核酸检测实验室技术审核确认评估表(试行)》逐项核查了实验室设置和设备、设施和环境、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标本管理、报告发放、生物安全等各个方面,重点查看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生物安全手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应急预案以及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等,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和指导建议。
经过严谨细致的核查和与我科相关工作人员的深入交流,专家们对我院移动式PCR方舱实验室的建设和检测能力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各项检查均符合要求,同意通过现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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