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2022年国家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为做好北京市2022年国家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 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 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当前健康中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乡村振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2.本学科的国际或国内发展前沿;或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或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或国内先进技术,成果推广;或填补国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3.其他有助于提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素质的内容,如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路径,卫生政策法规,医德医风和医患沟通等;
(二)北京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
为促进学科均衡有序开展,市级项目申报和举办范围包括 前沿进展类、学习提髙类、基础训练类的内容。
1.基础训练类:以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
2.学习提髙类:以提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
3.前沿进展类:以本专业前沿知识、理论、方法或技术为 主,鼓励跨学科融合。
4.鼓励申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症救治、院感控制及医德医风、政策法规、 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项目。
二、 申报时间
申报新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8月6日开始申报---2021年8月27日截止申报 (科室项目负责人请于8月22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到科教处魏磊邮箱内进行审核,如有问题会立即通知负责人修改。项目审核通过接到通知后,请于8月27日之前务必上交纸质签名版申报表)
申报备案项目截至时间:2021年12月31日(科室项目负责人请于12月31日之前将备案项目纸质版交到科教处魏磊处)
三、公布时间
2022年国家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两批公布。经审核批准的新项目和部分市级备案项目作为第一批国家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22年1月中旬前予以公布; 国家级备案项目和部分市级备案项目经核准后作为第二批国家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22年4月10日前予以公布。请各有关科室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
-
上一篇: 北京市卫健委关于开展2022 年全员必修培训的通知
下一篇:第二届民航公共卫生论坛暨健康管理培训成功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