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组织开展《医师法》法律适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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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医师执业的安全感、获得感、荣誉感,推进医德医风建设,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打造人民满意的清廉医院,7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法律适用培训会。培训会由医务部副主任、法制办主任贝为武主讲,医院医、技、药、护等医务人员参加本次培训。
贝为武主任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的修改背景、主要原则,结合相关案例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的亮点,着重讲解医师法的主要内容、考试和注册、执业规则、培训和考核、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等核心内容。
同时,贝为武还从侵权责任背景下解读了医疗知情同意权制度的重要性。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是保障患者的知情权,有助于患方参与到整个诊疗过程中,营造良好和谐的医患关系。对医务人员来说,患者及其近亲属的签字是医疗行为的重要法律文件,可以有效防范医疗风险,保障医疗安全,达到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目的。
此次培训,旨在为了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图 文丨莫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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