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中医医院关于外送样本检验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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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按照省卫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医疗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相关规定(试行)的通知》(陕卫办医发〔2023〕23号)要求,经过临床申报,医务部组织相关科室审核、遴选,经院长办公会同意,现将我院样本外送检验项目目录公示如下(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3年7月6日-13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的请联系医务部冯涛,电话09112183820,邮箱:195531002@qq.com。
延安市中医医院医务部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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