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自动交换平台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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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传染病监测相关文件规定及满足工作需要,我院拟对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自动交换平台进行采购,欢迎有相关服务能力且具备合格资质的公司报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自动交换平台采购项目

、资金性质:自筹

、项目内容及要求如下:

1.交换平台符合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的相关要求,包括传染病报告个案信息、人口死亡登记个案信息及重点慢性病监测个案信息等能够实现与医院现有信息系统的接口(包含但不限于HIS、LIS、PACS 等)对接,接口所产生的接口费由供应商承担。

2.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传染病、慢病及死亡信息交换数据集规范》中的要求,对院内已使用的传染病报告卡中相关各个字段进行校对,根据文件要求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字段字典表。

3.根据四川省疾控中心的《数据交换平台上行数据WEBService接口开发规范(2020试行版)》文档,开发数据交换的整个功能流程。

4.向四川省疾控中心申请测试账号。

5.按照四川省疾控中心的要求,进行数据交换测试,解决测试中发生的各种问题,保证测试顺利通过。

6.向四川省疾控中心申请正式账号,并部署正式数据交换环境,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正式启用传染病报告自动交换。

7.跟踪使用情况,及时改进。

五、报名的公司应具备的条件及需递交的资料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在前三年内无违法违纪情况;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响应函(响应项目);

2、廉洁承诺函;

3、报价单(格式自拟);

4、价格佐证资料(近3年类似合同、验收单复印件);

5、本公司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

6、本公司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内容、授权期限、业务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7、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应当具备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三)资料要求及其他事项提醒

公司根据所提供的产品的特点,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资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为响应文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并密封。

六、采购方式

1、采用院内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如采购项目总价高于政府采购限价,此次采购会仅作为市场调查和信息征集,医院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和程序执行采购。

、采购会议及递交资料截止时间

1、采购会议时间:202326日下午15:00。

2、会议地点:营山县妇幼保健院(营山县绥安大道62号)行政楼4楼会议室

3、联系人:老师   电话: 13980303848

    4、递交资料截止时间:采购会前10分钟提交。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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