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指南】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掌上办”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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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患者朋友问到,城镇职工住院之前的门诊检查费用怎么报销?我在外地就医的门诊费用能不能报销?到哪里报销?操作流程是什么?对此,衡水市医疗保障局专门发布了公告如下:
适用范围
衡水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参保状态正常的情况下,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政策,但未实施医保即时报销的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普通住院医疗现金费用。
零星报销申报材料
(一)门诊费用(包括普通门诊及门诊慢特病)申报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明细
4.门诊处方底方
5.门诊病历或检查化验报告单(必要时)
(二)普通住院费用申报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明细
4.诊断证明
5.住院病历复印件(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记录、麻醉单、检查化验报告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采用放射治疗的,需提供放疗记录)
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网上申报、结果查询操作流程
①参保人在微信搜索并登录“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首页“业务办理”中选择“零星报销申报” → 选择“门诊费用报销”或“住院费用报销” →可为本人申报或帮助他人申报→确认患者信息→在申报信息页面内依次录入各项所需信息→根据提示上传清晰材料照片→点击“提交申报”申报完成。
②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首页→“我办理的业务”或“零星报销申报” →“已提交信息”中随时查看受理、审核、费用拨付的进展情况。
详见“掌上办”操作流程视频↑
全市开通“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网上办理”功能后,同时保留参保人员在经办机构现场办理手工报销服务。
医保咨询:0318-2183609
门诊结算:0318-2181220
住院结算:0318-2187036
床旁结算:0318-2183612
(供稿:医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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