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及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多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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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我院召开2023年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及药物临床试验(GCP)伦理审查委员第二次审查会议。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医共体党委副书记杨有雄主持,GCP伦理审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医共体党委委员、副院长朱伟智主持。委员会委员、秘书、院内新技术新项目负责人和GCP临床研究项目研究者分别参加了对应会议。

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上,泌尿外科主任助理翁锡君副主任医师对其申请的《男性球部尿道悬吊术》和《人工尿道括约肌(artificial urinary sphincter, AUS)植入术》两个新技术、新项目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遵从保护研究参与者权益和安全的原则,从项目的伦理可行性、技术科学可行行和效果评价等方面进行伦理审查,并给出合理建议,通过实名投票方式统计伦理委员审核意见。最终,两个新技术新项目得到委员会全体参会委员的一致同意,批准在我院开展。同时会上还对我院超说明书用药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对简易审查的结果进行了通报。

GCP伦理审查委员会上,肾移植中心陈伟峰医师对已批准开展的药物临床试验项目《一项前瞻性、多中心、非干预性队列研究评估在真实临床实践中口服降钾树脂在中国肾功能不全患者高钾血症中使用的安全性(Scrutinize)》做了年度定期工作汇报。GCP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从项目完成进度、临床试验严重不良事件的处理及上报等多个角度进行伦理审查,经过实名投票形式同意该项研究在我院继续开展。会上GCP伦理审查委员会秘书张明还通报了该项目的跟踪审查结果。

临床科研能力提升是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而规范的伦理审查能力是实施临床研究的基石。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科技伦理治理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及《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多项法规,明确了国家对于科技伦理治理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同时规定了伦理审查工作的覆盖面及伦理审查的各项流程,实现了机制创新。根据法规要求,作为县域内大型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我院对于自身及周边二级医疗机构开展的各项临床研究的伦理审查起到主导作用。随着医院的发展,我院的纵向、横向科研课题及临床研究的开展将会越来越多,对研究者的科研水平和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查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研究者要不忘初心,始终把研究参与者的的权益放到第一位并保障医疗安全。而伦理审查委员会要加强责任心,加强自身的知识储备,在伦理审查时最大限度地保障研究参与者权益和安全。

两位主任委员均表示,医共体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及GCP伦理审查委员会将继续加强内部培训,提高伦理审查能力,同时进一步完善伦理审查制度和流程,提高审查效率,真正保障研究参与者权益和安全。(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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