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霞:结核与爱情,不是二选一

病人教育 7阅读

结核与爱情,不是二选一

王霞 发布时间:2023/7/6 9:35:27 浏览次数:97次 

小李来门诊复查,经过医生详细的检查,告诉她一个好消息,她的肺结核已经有了明显好转,再巩固一段时间就可以停药了。本来应该高兴的小李还是一脸不开心,原来是因为小李的结核病,男朋友家里说啥不同意两个人继续相处,非要棒打鸳鸯,难道结核病人就该被剥夺恋爱、结婚的权利吗?

1.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肺结核?

肺结核是由结核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肺结核病人体内的结核杆菌可以通过咳嗽、大声说话、打喷嚏的方式传染给健康人。没有经过治疗的肺结核病人病情处于活动期,具有一定的传染性。

2.肺结核病人该如何谈恋爱?

如果是处于单身阶段的活动期肺结核病人,暂时不建议开启一段感情,应该以治病为主。甜甜的爱情固然是世间最美好的情感,却同时也会伴随很多挫折,恋爱期间的情绪往往波动较大,不仅影响休息,还有可能会因为一些小摩擦导致情绪低落,进而使得病人免疫力下降,不利于疾病的康复,如果这个时候失恋容易导致病情加重。因此建议单身的患病青年,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谈恋爱。

如果活动期结核病人已有恋人,建议避免过于亲密的行为。与具有传染性的肺结核病人在同一个密闭的环境中相处几个小时,有可能感染结核杆菌。恋人之间可以通过视频电话进行交流,待传染性消失后再接触。这段时间病人需要关爱和鼓励,促进早日康复,切忌因病提出分手,让病人遭受身心双重创伤,加重病情。

3.肺结核病人的婚姻大事如何办?

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农村,对于肺结核仍有一定误解,认为“痨病”治不好,是“瘟疫”,有取消定亲的,有将已婚夫妻拆散的,谈痨色变,唯恐被传染。活动期肺结核病人,如果此时已经有婚约者,可以将婚期推后,待疾病康复、医生允许后再举行;已婚者,仍需避免密切接触配偶,禁止性生活,尽量单间隔离、分开居住。待治疗后传染性消失(一般需要两到三个月)才可以恢复,注意不能过于疲劳、身体消耗过大,以免引起病情复发。

4.想当妈妈,如何选择合适的时机?

女性肺结核病人在患病期间必须进行避孕。如果是在怀孕期间发现患上肺结核,该怎么办呢?这需要视疾病严重程度确定是否能继续怀孕。

妊娠期女性结核病的发病率是普通人群的5倍,特别是妊娠期的前3个月和产后1年内,均是结核病的高发期。怀孕后身体各个系统都会发生变化,母体免疫系统、抵抗力及激素水平等变化均可导致结核分枝杆菌的初次感染或潜伏结核病灶复燃。

妊娠早期,由于早孕反应较重,母亲多有恶心、呕吐、食欲减退等,营养吸收差,易感染结核杆菌,且感染后在体内潜伏不易被自身清除。妊娠中期及晚期,随着胎儿逐渐长大,母体膈肌上移,多有呼吸功能减弱,且孕妇多合并生理性贫血,更加有利于结核杆菌生长。分娩后子宫体积缩小、膈肌下降,回流入心脏的血量增加,结核病容易进一步恶化。部分抗结核药物如链霉素、左氧氟沙星等药物,对胎儿有不良影响,甚至会出现畸形,这就使得患病母亲治疗受到限制。

因此,孕早期及合并重症结核病人,建议终止妊娠;孕中及晚期结核病人,可在咨询医生后继续妊娠,治疗后如病情仍有进展,引产有时不能避免。母亲产后不宜哺乳,需要与婴儿隔离,避免孩子感染,同时也需要及时进行抗结核药物治疗,并保证充足的营养和休息,以利于早日康复。已婚女性病人,待病灶稳定疗程结束后,至少半年经检查未发现复发者,方可考虑妊娠。

结核并非不治之症,经过正规治疗,且已经证实治愈的病人不仅没有传染性,大多数人还可以重返社会和家庭,从事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和健康人一样恋爱、结婚、生育,结核病人不需要自卑。结核病为消耗性疾病,在服用抗结核药物的同时需配合营养支持、休息静养、心态平和、乐观向上。

经过医生的详细讲解,小李明白了,自己的肺结核病已经没有传染性,不需要担心传染给他人,等治疗结束后就可以和正常人一样恋爱、结婚。过了几个月小李病愈后,她和男友步入了婚姻殿堂,再后来还生育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小宝宝。



上一篇:“江洋大盗”――“结核君”的前世今生
下一篇:“菊花”保卫战:直肠癌保肛需要知道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