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查房系统采购询价涵
移动查房系统采购询价涵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移动查房系统
二、项目编号:XX230601
三、项目概况:
本次项目为移动查房系统(包括硬件),总预算为4.7万元。
硬件配置最低要求
四、报价资格条件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满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包)采购活动。
五、申请材料和递交要求
(四)报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价涵必须确定具体型号价格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五)递交要求
1.申请材料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
2.申请材料一式1份,需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
3.申请材料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4.申请人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材料送达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将拒收。
5.为避免因报名材料不合格造成反复提交耽误报名时间,申请人可先提供报名材料电子版。
(六)结果告知
本次资格初审采用合格制。凡经初步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报价有效。以最低有效报价为最终供货商。将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所有申请人初步审核结果,并向最终供货商的申请人签订采购合同。
五、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1.公告时间:2023年06月19日至2023年06月21日。
2.资料接收时间:2023年06月19日至2023年06月21日。
七、注意事项
(一)报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报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报价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及时向询价人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三)报价人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本次资格预审和后续采购的,或后期提供货物与报价文件中货物不相符合的,将报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采购方所在单位采购活动。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卢先生
固 话:0510-87815133
邮 箱:tianxingge@qq.com
附件一:
报价涵
致:宜兴市和桥医院
我公司已认证阅读了贵方发布的移动查房系统的询价采购涵,接受贵方询价涵的各项规定并参与该项目询价,现将我单位 提供相关方案价格如下: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和 XX工作日可完成交货。
报价单位:(盖章)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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