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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人民路3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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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简介设备科
1、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供应计划、采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临床服好务,做好保障。
2、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制度及要求开展,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组织制定本院相应的规章制度,编制本院设备使用手册。
3、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的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的报废讨论,制定、修订、监督执行设备管理有关制度。按医院规定凡单价在20000元以上和三件总价在50000元以上的设备,必须通过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公开招标购买。由申请购买科室向设备科提交书面申请和可行性报告,设备科审查后呈交设备管理委员会公开论证和研究,作出结论,并报院领导批准,最终形成设备、仪器购买决定。
4、凡单价在20000元以下和三件总价在50000元以下的设备,由设备科、审计科和医院纪检领导共同询价,询价结果报设备管理委员会审察,形成购买决定,报院长批准后购买。
5、设备管理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对申请购买的设备进行资料收集、产品比对及相关厂商的考察,同时有权对申请购买设备提出反对购买意见。负责对医院大型、精密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工作中的重大抉择及技术问题进行评价、咨询。
6、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购买设备、仪器,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购买,招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招标过程中,对参与设备供应厂商一视同仁。
7、定期听取设备科工作汇报,审定医院医疗设备管理规章制度,转达医疗设备管理反馈信息,并审察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8、对重大医疗设备管理中的奖惩问题、重大医疗设备赔偿处理及计量纠纷的调查材料进行审查,集体讨论处罚办法。
9、设备管理委员会每年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审议当年设备预算方案,总结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制定下一年的工作计划。主任可决定临时召开工作会议,由设备科做好会议记录。
10、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减少投入,增加产出,杜绝浪费,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
11、设备管理委员会形成的意见和决议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实施。
咨询电话:0834-6731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