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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临川大道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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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简介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监察室是医院监督的日常工作机构,在院党委、纪委领导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医院范围内党的纪律监督和行政监祭的具体工作。
二、协助医院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纪检监督责任。负责全院廉政廉医建设日常工作的督导检查。
三、对同级党组织、党的工作部门、党的领导干部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日常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对医院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督促整改。
五、负责医院科级及以下中层干部的廉政档案管理。
六、对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基建项目、设备物资采购、药品采购、医用耗材采购、人员招聘引进、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
七、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负责医院行风建设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信访处置。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按医院信访管理制度转相关科室办理。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的,按照信访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对医院会风会纪监督,对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开会期间玩手机的监督对象进行批评教育。
九、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有关纪检监察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