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医学中心(民航总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公告

民航总医院(三级乙等)
2次浏览 2019.11.06发布
职位描述

作者:人事处    信息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10-25

    民航医学中心(民航总医院)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事业单位,下设民航总医院、民用航空医学研究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所和航空医学培训部,是一所设备先进、科室齐全、服务优良、集医教研防于一体、具有航空医学特色的三级综合医院,也是全国民航唯一一所三级医院。作为中国民航航空安全的重要技术保障支持部门之一,承担着全国民航系统空勤人员体检鉴定、航空医学研究及民航体检鉴定医师培训工作。根据中心(医院)发展、学科建设需要,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竭诚欢迎有志人才加入到我们的队伍中来!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详见《民航医学中心(民航总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卫生事业;

  2.身体健康,胜任岗位要求;

  3.在学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4.医辅岗位需北京生源毕业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人社部引进非北京生源的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2月1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简历投递地址:https://jinshuju.net/f/tmIhtT(区分大小写)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投递

(二)资格审查和初选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通过初选者,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相应考试,未通过者不再通知。

(三)考试

  1.初试:包括笔试、面试、专业技能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复试: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人选。复试采取面试、心理测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作为拟聘用人选在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朝外高井甲一号民航总医院人事处

  2.邮政编码:100123

  3.联系电话:(010)85761364

  4.电子邮箱:job_mhzy@126.com

民航医学中心(民航总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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