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医医院关于公开选聘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汕头市中医医院(二级甲等)
18次浏览 2022.09.26发布
职位描述

 

为深入推进医院行风建设和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病人需求为导向,以患者满意为目的”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市中医医院拟向社会公开选聘社会监督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定的政治信念,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热心医疗卫生事业,关注群众就医难题,关心医院建设发展;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保守秘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社会监督工作需要。

二、选聘程序

社会监督员主要在全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1015日。

 2.单位推荐:各单位推荐代表人选填写《汕头市中医医院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申请(推荐)表》,经单位审核(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扫描件发送至stszyyjcs@163.com

3.个人自荐:通过网上方式报名,登录汕头市中医医院官网下载并填写《汕头市中医医院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申请(推荐)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stszyyjcs@163.com

(二)审核公示

 医院根据报名和推荐的基本情况综合考虑后择优选聘,并将选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聘任

公示期满后,医院向被聘任人员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职责

(一)了解宣传医院行风建设工作、医疗卫生行业的相关政策;

(二)监督医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监督医院开展行风教育、医德医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活动;

(三)向医院反映医院行风、作风和医护人员医德医风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四)收集并向医院反馈患者及其家属、社会各界人士对我院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医德医风、医疗收费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五)应邀参加医院组织的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管理

(一)社会监督员每次聘期为两年。两年聘任期满后,由医院根据社会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决定续聘、解聘或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聘任人员名单等。

(二)对能够认真履职,完成监督工作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被医院采纳并对医院发展有实质性推动效果的;发现和举报医院行风、作风存在重大隐患或问题的,对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可对聘任的社会监督员予以精神激励。


 附件:汕头市中医医院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申请(推荐)表.docx


 

汕头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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