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招聘劳务员工见习期定级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招聘劳务员工进行见习期定级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2018年度招聘劳务员工(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主要从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应知应会及操作技能方面进行。
三、考核程序:
1、用人科室根据考核内容,自行安排考核形式,考核资料科室留存备查。
2、由本人填写《劳务员工见习期定级考核审批表》(附件2)中个人基本信息及自我鉴定,并本人签字。
3、科室负责人根据考核情况在《劳务员工见习期定级考核审批表》中“所在单位意见”栏中填写意见。
4、《劳务员工见习期定级考核审批表》完成后,交回人力资源部,做出定级结论。
四、有关要求:
1、用人科室根据劳务员工见习期间的表现及考核情况,给予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填写意见;
2、《劳务员工见习期定级考核审批表》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文字书写要规范工整,不能写错、涂改;
3、《劳务员工见习期定级考核审批表》经所在科室负责人填写意见并盖章后,提交人力资源部;
4、请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及时组织,并做好考核相关工作,以科室为单位于2019年1月19日前将《劳务员工见习期定级考核审批表》交回人力资源部;
5、参照《劳务员工见习期定级考核审批表》填表说明填写。
6、联系电话: 8551378 8676
附:1、《见习期定级考核名单.xls》
2、《劳务员工见习期定级考核审批表.xls》
3、《《劳务员工见习期定级考核审批表》填表说明.doc》
人力资源部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