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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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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二级甲等)
•检验输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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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简介一、检验申请单及标本采集
检验单患者信息须正确填写-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及病房、病床号/门诊号、诊断、开单医师、开单日期;并注明空腹/餐后、静脉血/动脉血、标本类型,24小时尿液须标注尿量。
临床采血顺序:血培养——抗凝血管——血清管。( 同一病人做多项检测时)
标本的标签应粘贴于试管的1/2以上。
所有微生物相关标本均应装在兰盖无菌杯中送检,以免污染。
不同部门检查项目化验单应分开。
二、24h尿留取方法
24小时尿标本的留取方法:如留尿当日晨8点准时排空尿液,之后尿液均应收集于清洁的容器中(第一次尿液留取后就加入相应防腐剂),直至次日晨8点前的所有尿液。送检前测定容器中尿液的容积(ml) ,填写于化验单。将容器内尿液混匀,取一管(10ml-50ml)送检。
三、特殊项目的送检要求
高血压四项:特殊抗凝采血,抽后立即送检,标本结果会随送检时间的延长而增高。
凝血标本、ESR、血分析等需要抗凝的标本抽后及时混匀送检,室温放置过久对结果有影响。
尿液细胞形态学检测 :新鲜尿液,及时送检,否则红细胞容易被破坏。
血糖等生化标本采集后请及时送至检验科,当班人员会及时分离标本(病区值班人员切忌将标本放置冷冻室保存)。
支助中心老师要按要求收送各类标本和血液(保温和冷藏)
输血申请单必须逐项填写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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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点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二级甲等)•检验输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