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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心理科
河池市第四人民医院(二级乙等)
推荐值:32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光明路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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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简介心理咨询、心理治疗
咨客(求助者、患者)须知
1、 遵守咨询机构的相关规定。
2、 心理咨询服务需要事先提前预约咨询日期和时间。
3、 约定咨询时间后,由工作人员开具挂号凭据及咨询收费单,来
访者到我院门诊部收费处交费。先交费后咨询。
4、 尊重咨询师,遵守时间。必须严格按事先预约好的时间前往咨
询。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履约,应提前告知咨询师,更改预约日期。
5、 向咨询师提供与您心理问题有关的真实资料。
6、 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方案、其他方面的内容。
7、 积极主动地与咨询师一起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
8、 认真完成双方商定好的作业。
9、 收费标准:
(1)首次来访需进行精神检查,收费25.8元。
(2)一次咨询时间约为40分钟,每次收费39.9元。
(3)超过20分钟增加一次收费。(责任编辑:河池市退役军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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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