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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二级甲等)
10次浏览 2023.05.29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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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中心设计图审询价公告

来源:总务设备科      发布时间:2023/5/29 14:56:18     点击率:117

我院拟对心理健康中心设计图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彭州市精神卫生中心)。

(二)项目名称:心理健康中心设计图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1.1万元,最高限价:1.1万元。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法。

(六)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期限。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提出的特殊条件:

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一类。

三、审查项目内容

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

四、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期限。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自收到报价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40%;审查完毕,采购人自收到报价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60%。

五、报价时间及开标时间

(一)报价公示时间

2023年5月29日-31日

(二)报价投递时间

2023年6月1日08:30-11:00(北京时间)

(三)报价投递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年6月1日11:00(北京时间)

六、报价投递方式、地点及资料

(一)投递方式

现场投递或邮寄投递

(二)报价投递地点

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总务设备科

(三)报价投递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工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一类资格复印件。

5.询价报价表(附件1)。

6.承诺函(附件2)。

以上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密封装袋,密封袋封口处应有报价人公章并在规定时间内投递到采购人处。

七、报价要求: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万元。如果费用超过最高限价则取消资格。根据报价,以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

八、中标结果在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九、愿意报名参加我院询价项目的商家,均视为无条件认同我院提出所有询价要求。

十、联系方式

地址: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彭州市精神卫生中心)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28-83709914


附件:

附件1询价报价表.docx

附件2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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