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2023-05-19

医师教育 7阅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以下是《通知》全文及政策解读。

 

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

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公安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医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制度,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提出的“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1〕20号)要求,保障住院医师合理待遇,增强住院医师获得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就业指导服务和权益保护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就业需求,提供针对性就业指导,推荐合适的就业机会。各级卫生健康、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向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在招聘简章中应当明确“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并将同等对待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派遣、落户等各个环节。

  二、保障职业发展权益

  各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与评审条件设置、岗位条件设置、岗位等级聘用时,突出人才评价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岗位聘用等各个环节;在确定住院医师薪酬待遇时,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对应的标准同等对待。

  三、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责任落实

  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是推动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和人事薪酬制度、破除“唯学历”的重要举措,是健全住培制度、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的重要部署,是深化医改、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内容。各地卫生健康、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国家关于落实“两个同等对待”的政策,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完善相关办法,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就业营造良好环境。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将加强指导评估,将本项工作纳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相关考核,并列入住培基地评估的核心指标。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加大通报力度,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制度,保障住院医师合理待遇,增强住院医师获得感,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如何强化就业指导服务和权益保护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以及中医药主管部门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向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在招聘简章中要明确“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并将同等对待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派遣、落户等各个环节。

  二、如何保障职业发展权益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药主管部门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在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与评审条件设置、岗位条件设置、岗位等级聘用时,突出人才评价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岗位聘用等各个环节;在确定住院医师薪酬待遇时,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对应的标准同等对待。

  三、如何保障落实

  《通知》要求各地卫生健康、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医药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国家关于落实“两个同等对待”的政策,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完善相关办法,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就业营造良好环境。同时,加强工作督导,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将加强检查指导评估,将本项工作纳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相关考核,并列入住培基地评估的核心指标。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加大通报力度,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pdf












 

2023年1月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北省公安厅文件、湖北省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以下是《通知》全文。

 

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

鄂卫通[2022] 55号

 

各市、州、县卫生健康委(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有关高等医学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全省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2号)中明确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进一步健全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制度,保障住院医师合理待遇,增强住院医师获得感。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4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对于推动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和人事薪酬制度,破除“唯学历”,引导全行业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具有重大意义。是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现统一规范的毕业后医学教育目标的重要部署,是深化医改、助推分级诊疗、建设健康湖北的重要内容,是推动落实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和人事薪酬制度、破除“唯学历”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相关部门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标国家要求,迅速安排部署,细化各项措施,狠抓贯彻落实。

二、压实责任,保障就业权益

各地卫生健康、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向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监督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其招聘简章中明确“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其毕业后择业期限根据培训时间予以顺延;“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在用人单位计划申报、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派遣、落户等各个环节,将同等对待落实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住培合格临床医师就业需求,提供针对性就业指导,推荐合适的就业机会,鼓励引导住培合格临床医师到基层就业。

三、统筹兼顾,促进职业发展

各地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筹和衔接好各项政策,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转变用人导向,破除“唯学历”倾向,切实在人才使用环节落实好“两个同等对待”。

一是做好政策有效衔接。

各地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持续做好“两个同等对待”政策与《湖北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鄂卫生计生发〔2015〕1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全省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2号)的有效衔接,落实“2020年以后,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培。2020年以后的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中级技术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以及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关于明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职称报考聘任相关政策的通知》(鄂卫函〔2019〕32号)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含省内全部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我省37个贫困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等政策要求。

二是完善人才评价机制。

各地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与评审条件设置、岗位条件设置、岗位等级聘用时,突出人才评价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岗位聘用等各个环节。

三是保证同等薪酬待遇。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确定住院医师薪酬待遇时,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对应的标准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新参加工作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明确岗位前参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初期工资标准执行,明确岗位后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本单位新参加工作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薪级工资标准执行;经住培合格的其他新聘用人员,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四、加强宣传,强化督导落实

全省各级卫生健康、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国家关于落实“两个同等对待”的政策,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完善相关办法,抓好工作落实,为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就业营造良好环境。同时,省卫生健康委、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加强指导评估,将落实“两个同等对待”纳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住培基地、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的评估考核内容和住培重点专业基地推荐的核心指标。对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工作不到位的单位,以及仍违反规定聘用2020年及以后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无住培合格证的临床医师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月15日

 

 


《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鄂卫通〔2022〕55号).pdf